一、依據「臺南市各級學校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行動計畫」 (以下簡稱計畫)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實施目的為健康行動普及化,請以全校性活動作為 計畫目標,並帶動家長共同參與,營造健康飲食環境,本 計畫自 108 學年度起推動, 110 學年度以將健康行動融入學 生生活為目標,計畫執行重點如下:
(一)依照計畫目標及檢核機制,訂定相關年度指標(附件 1), 做為各校 110 學年度計畫執行方向。
(二)請各校持續推廣健康護照,本學年度健康護照印製經費 每生補助 10 元(依照學校學生人數核定),請推廣達 1/3 班 級數並實施至少一學期,則其餘經費可轉作為計畫經費 使用。
(三)鼓勵應屆畢業生一同參與健康行動,不因課業而忽略健康,持續推動畢業生個人健康行動獎勵(附件 2)。
三、計畫填報方式、辦理期程及經費規劃如下:
(一)計畫填報請於 8 月 20 日前至臺南市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 網站(http://health.tn.edu.tw/ 完成,網站使用權限 須請各校人事主任協助開通,開通方式、填報內容及網 站使用說明詳如附件 3 。
(二)本學年度預定期程如附件 4 ,請各校預做準備,以利計畫 審核及經費核撥。
(三)本學年度計畫經費依學校規模補助,預計分為上學期 6 成、下學期 4 成撥款,請各校預先規劃經費使用。學校規 模分級如下: 1、 10 班以下學校:補助總經費 3,000 元 2、 11~25 班學校:補助總經費 6,000 元 3、 26 班以上學校:補助總經費 10,000 元
四、本學年度將依「臺南市各級學校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行 動方案評審計畫」(附件 5)核定學校計畫及評定執行成 果。
五、本計畫以集點方式作為兌獎標準,依各校最終獲得點數, 至教育局「臺南市各級學校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網站」 (http://health.tn.edu.tw/ 兌換獎品。另,考量點數是 為各校努力成果, 109 學年度點數將與本學年度點數合併, 使用期限為 111 年 7 月 31 日。
六、各校可至計畫網站觀摩他校計畫執行方式及成果展現,促 使臺南市各級學校學校共創健康校園,請各校多加利用網 站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