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錄成績處理部份︰
(二)在校生學期成績處理方式:
1、取消高國中小期末定期評量。
2、國中小定期評量採計 5 月 18 日以前成績占百分之四十,
平時評量成績採整學期(含 5 月 19 日停課後之成績)占百分之六十。
各校不需輸入期末定期評量成績,僅需輸入平時評量成績,本局資訊中心將更新成績系統。
(1)國小部分,請於 6 月 11 日系統更新後再行輸入成績。倘各校業已輸入完畢,請於系統更新後重新輸入成績。
(2)國中部分,請於 6 月 17 日系統更新後再匯入成績及進行領域成績計算。
其餘詳如本公告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