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、競賽組別與獎項:
以參賽者身份分為「國小組」、「國中組」與「高中職組」3 組,各組分別評選出特 優作品 1 件、優勝作品 1 件、優良作品 1 件及佳作數件,必要時得以從缺,且不得跨 組、跨校組隊參賽。指導老師任職學校之教育階段須與參賽組別相同。
柒、作品規格: 一、拍攝方式可採取真人演出或動畫形式。 二、請以 avi/wmv/mpg/mov/mp4 檔送件,解析度 1920x1080(1080p),不能小於 1280x720(720p),影片長度 3-5 分鐘,超過或不足者評審得斟酌扣分。 三、所使用之素材(包含音效、音樂、動畫音效等)請務必自行於參賽前取得版權, 並將授權書一併附於繳件資料內(一併上傳至雲端)。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 之法令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捌、報名及作品繳件: 一、作品繳件: 1.將影片及報名表件上傳至雲端,繳件雲端網址及 QR code : https://reurl.cc/LdkgaL 。 2.進入連結出現下圖畫面時,請於訊息欄位填寫: 「OO 縣市 OO 國小/國中/高中職要求繳件」, 並點擊「要求存取權」。 繳件 QR code 3 3.經主辦單位同意存取權後,系統會發 e-mail 通知(如下圖),請至 e-mail 開啟 雲端硬碟。 4.進入所屬組別/縣市/學校之資料夾後,命名為「OO 縣市 OO 國小/國中/高中 職_作品名稱」。 5.將影片及報名表件上傳至作品資料夾。影片及報名表件請依照下表編號及 命名: 檔案編號及名稱 影片 1_ OO 縣市 OO 國小/國中/高中職_作品名稱 報名表 2_ OO 縣市 OO 國小/國中/高中職_作品名稱_報名表 作品資料表 3_ OO 縣市 OO 國小/國中/高中職_作品名稱_作品資料表 授權同意書 4_ OO 縣市 OO 國小/國中/高中職_作品名稱_授權同意書 6.本比賽辦法、報名所需之空白表件可於繳件網址中下載。 7.上傳後三天內若未收到收件確認信,請來電詢問。作品上傳期限: 110 年 4 月 12 日(一)午夜 11:59 分。 二、得獎名單將於 110 年 6 月公告於杏陵基金會官網及台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。
玖、評審標準及方式: 邀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,進行審查。評審標準如下: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. 主題契合度 35% 符合參賽性教育主題內涵、內容豐富,符合 學習需求 2. 故事能力與技巧 25% 情境脈絡清楚與結構完整 3. 製作與表現技巧 25% 作品技法,影音清晰 表達自然、採訪拍攝技術 4. 作品創意 15% 創意呈現 4
壹拾、獎勵: 一、獎項區分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各 3 組,各組特優作品頒發等值新台幣 8000 元 獎品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乙紙,優勝作品頒發等值新台幣 5000 元 獎品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乙紙,優良作品頒發等值新台幣 3000 元 獎品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乙紙,佳作數名各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獎狀乙紙。 二、特優、優勝及優良作品將刊登於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,並提供於全國健康促 進學校計畫頒獎典禮及相關宣導活動當中展示。
壹拾壹、版權聲明注意事項: 一、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(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), 應具原創性,不得抄襲、模仿、或剽竊他人之作品。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 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,其衍生之民、刑事責任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 責任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 二、若評定獲獎後發現有上述情形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,追繳回奬項外,並送交相 關單位處理,由次優作品遞補;如主辦單位已將作品運用於相關文宣製作,因 侵權致生之損害由該作品提供者負責賠償。 三、參賽者同意於獲獎後,並將參賽原創作品無償提供比賽指導單位用於非營利 之用途,如展示、教學試用等。不得對其及其授權之第三人行使任何權利。否 則,得取消參賽者獲獎資格,參賽者應返還獲獎所受領之贈品及獎狀,並應賠 償指導單位全部損害,且不得對指導單位主張任何權利。參賽者仍可保留其自 身對該作品之相關權利。 四、主辦單位對於比賽錄影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,得公開播放、公 開推廣、重製、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,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 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,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。 五、參賽作品內容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,交付之參賽作品內容不予退件。評審前若 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,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 備份作品,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壹拾貳、其他注意事項: 一、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毀謗他人,侵害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。 推廣之內容必須以達到正確推廣性教育(含愛滋病防治)的觀念,嚴格禁止散 5 播負面訊息,並不得有色情、暴力、人身攻擊、違反社會風俗等內容,如有違 反法律規定,參賽者應自行負責。並將依情節輕重,採取必要之措施,包括取 消參賽資格等。 二、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,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,除非能具體證明 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,不得有異議。 三、徵選活動之獎項,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「從缺」或「增 加得獎名額」辦理。 四、徵選活動報名表所登載之資料不實,因聯絡方式錯誤,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 能完成領獎,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該獎項由次優作品遞補。 五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相關網站公布之。 六、活動訊息及聯絡方式: 1.計畫名稱: 109 學年度校園性教育(含愛滋病防治)計畫 2.電話: 02-2933-3585 ,楊小姐 3.E-mail : mercymem@gmail.com 4.地址:台北市文山區景文街 43 號 2F ,杏陵醫學基金會 5.網址:杏陵醫學基金會 http://www.sexedu.org.tw/ 七、比賽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支應。 八、比賽辦法經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壹拾參、參考資源: 一、臺灣健康促進學校: http://hps.hphe.ntnu.edu.tw/ 二、性福 e 學園: https://young.hpa.gov.tw/ind